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发挥司法公正的引领作用,现将濂溪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第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相关情况予以公布:
2026年第一季度,全院共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5件,其中,院领导填报8件,第一检察部填报1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件,第三检察部填报2件,办公室填报2件,政治部填报2件。
下一步,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思想认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有问必录”、“应报尽报”,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以公正廉洁司法守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