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护青春,向校园欺凌勇敢说“不”——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的法治观念,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3月25日,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濂溪区姑塘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朱李林,检察官助理陈涛一行走进姑塘中小学,为该校六、七、八年级共350余名中小学生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防止校园欺凌法治课。
法治课堂上,陈涛结合生动鲜活的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形式”“校园欺凌的产生危害和原因”以及“如何预防和远离校园欺凌”。同时,陈涛还向同学们普及了法律法规知识,强调实施校园欺凌不仅要承担道德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法律制裁,告诫同学们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抵制校园欺凌行为。
法治课结束后,朱李林与学校领导、教师进行了深入交流,就学校法治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他强调,法治教育对培养学生法治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意义重大。学校应将法治教育纳入日常教学,通过法治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营造浓厚校园法治氛围。同时,要关注并辅导学生心理健康,及时化解心理问题,预防校园欺凌。
此次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受到了姑塘中小学师生的一致好评。学校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濂溪区人民检察院的合作,持续开展法治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压实法治副校长责任,不断丰富法治教育形式和内容,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