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日至5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区检察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对党组班子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有利于促进区检察院党组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有助于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建设;有利于区检察院党组更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转变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端正思想态度。区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5月31日巡察结束后,于7月17日、8月20日召开学习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内容,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为切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确保巡察整改不走过场,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治部负责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撰写整改工作报告,并协调全院各部的整改工作和督促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等。三是从严从实推进,确保组织实施。为保证整改工作从严从实推进,区检察院党组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同时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纪委会议精神,充分认清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坚持层层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起来。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照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党组迅速行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共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认真做好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存在问题、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区检察院党组对于反馈的4方面16个问题,提出了131条具体整改措施,截至2024年10月8日,1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5个,完成率93.75%;1个正在推进。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一是2024年起,每次党组会皆由党组书记领学近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因工作原因请假无法参会的,由党组书记委托排名靠前的党组成员组织召开党组会,领学第一议题。二是对党组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规范党组会议记录。
2.增加检察理论调研精品,学思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7月之后已制定本院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计划,并收集40岁以下青年干警的调研文章,召开了区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并已参加最高检组织的“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征文活动、市委政法委组织的第十二届长江中游城市群法治论坛征文活动,向省院理论研究年会报送两篇论文,2篇论文被《九江检察》采用,1篇论文被《江西检察》采用,申报的课题《刑事检察听证实践问题分析及制度完善》于今年9月获省检察院立项。二是与九江学院法学院共同申报的课题《国家干预家庭教育的限度研究--以亲权与国家亲权间的平衡为中心》被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
3.致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一是每月在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检察长接访日”安排公告。对每个来访人员耐心予以答复,并记录在案,制作台账,7月以来,接待来访人员10人,接听来电10次,网络接访6次,收到来信2件,均予以答复。二是坚持“应听尽听”,7月至今召开公开听证26次,其中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24件,公益诉讼检察业务2件;邀请人大代表15人次、政协委员7人次,人民监督员26人次、律师23人次,退休检察官4人次,法律专家2人次,听证过程中,注重从法理、情理展开说理,努力化解矛盾。三是今年7月底,本院干警到湖北省孝感市实地回访喻某某交通肇事案被害人亲属李某华母女俩,并与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异地联动,开展跨省联合救助及多元帮扶工作。四是已协同公安机关共同对邱某进行释法说理,目前邱某已息诉罢访。
4.增强大局意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一是在侨资企业赛得利设立“检侨之家”,在濂溪区产业园设立检察护企联络点,并制作了上墙制度、展板等材料。将走访企业台账、诉求台账、近三年办理的涉企案例等资料装订成册。并制定区检察院党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14名员额检察官走访企业60家,收集企业诉求6个,已解决。印制《民营企业防范民商事法律风险提示八十条》、知识产权保护提示等宣传手册,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二是7月以来组织14名干警进行两次包村走访,组织印刷宣传册、宣传页、宣传用品3000余份,及时汇报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满意度测评情况。三是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期间濂溪区院共涉民生领域案件94件,其中受理涉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案件38件,涉劳动者权益保障、金融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领域案件33件,涉反电信网络诈骗、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民生突出问题案件48件。
5.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一是持续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宣讲活动,7月以来联合社工组织新航志愿者协会到区一小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二是落实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已提前介入2件。三是调配年轻干警充实未检办案力量,7月以来共办理2件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案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
6.运用好“检察建议”助推区域综合治理。一是7月以来撰写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和类案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份。二是强对检察建议的审核,7月以来对送请审核的2件检察建议书从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等方面提出审核意见。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和区人大在芳兰湖湿地公园开展“守护生态安全底线”公益诉讼普法宣传;深入赣北商城社区、谭畈村开展行政法规和民法典宣传;深入中小学开展防霸凌普法宣传、养老机构进行全民反诈宣传;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媒体平台进行普法宣传。四是加大检察调研工作力度,撰写《濂溪区未批先占类违法占用土地情况调研报告》等报告,配合上级院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专题调研,区检察院关于现制现售直饮水监管问题的调研报告于今年8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调研报告”。
7.提高办案效率,加强释法说理。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办案人员参加最高检举办的提升出庭公诉能力系列视频讲座及最高检、省、市院关于重罪、经济犯罪、未检条线的业务培训。二是严格控制刑事案件“案件比”,提高办案质效。2024年1-9月,刑事案件“案件比”为1.02,且办案效率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提升。今年以来,办理的所有不起诉案件均层报分管领导决定。三是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讨论会,办理的每起公益诉讼案件均召开检察官案件讨论会进行讨论,针对再审检察建议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重大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四是坚持“领导包案+检察听证+多方联动+司法救助”四位一体实质化解矛盾,结合个案具体情况把握好法理情的统一,合理合法解决好信访人诉求,今年7月,程某某申请立案监督案入选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典型案例。
8.加强理论学习,熟读党纪党规。一是在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栏,专题刊发了60余期逐章逐条学条例以及条例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解读。二是为40余名党员干警统一购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确保党员干部人手一本。三是组织全院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党组书记上台讲授专题党课,并前往周敦颐纪念馆开展线下廉政教育。四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专题学习2次,并在会上进行交流发言。四是积极开展二十届三中全会学习,线上在中检网院参加专题课程,线下开展相关专题政治学习活动3次,撰写学习心得20余篇。
(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方面
1.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院党组压实主体责任,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带领全院以“提效能 促落实”为契机,提振精神面貌,完成好常规动作,落实好两个专项行动,加强争优创先动力。二是党组主要负责人利用好检务督察、政治谈话等契机,及时约谈。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和事项亲自过问、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凡是“三重一大”事项都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对本院较大额经费使用、干部提拔任用、人员调整、基础项目建设等方面按规定执行,集体民主决策。
2.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一是召开了党风廉政会议,就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等方面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明确思路,抓好“一岗双责”,全面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二是积极开展了政治家访,院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进行政治家访,实现了全覆盖。三是加强警示教育,线上利用中检网院、江西干部网络学院以及微信公众号“党纪学习教育”专栏做好自学,汇编本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通过全院干警大会通报、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做好集中学习,线下前往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实地学习。
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一是结合各部门和岗位职责,全面开展了违纪风险点排查梳理工作,并研究制定防控举措和防控岗位,推动廉政风险管控关口前移。二是加强检务督察,结合第三季度平时考核,对于检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纳入到平时考核扣分项,并对相关人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三是强化廉政教育,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通报省市区委及本系统违纪违法案例,学习《党员干部纪律教育案例》并撰写心得体会。四是今年以来,办理的所有不起诉案件均层报分管领导决定。
4.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一是加强会风会纪学习警示教育、强化规范着装要求,及时通知全院干警规范着装,针对着装不规范的问题及时督促提醒。二是发生着装不规范的问题被通报的及时报送检务督查部门。三是严格落实会议签到制度,强化会议考勤管理。四是依靠提效能促落实活动,实施系列举措,用好中检网院、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平台,常态化开展干部教育培训,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党组书记讲授两次专题党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参加政治轮训,鼓励青年干警参加业务竞赛,7月以来共三名青年干警参加了省、市院组织的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辩论比赛以及论文评比等。
5.着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一是优化数字检察办公室成员结构,吸纳四十周岁以下的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组成数字检察专班。二是积极运用各类数字检察模型5个,立案34件,发现线索15条,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三是强化交流学习,积极向模型研发院请教取经,并前往经开区检察院学习交流数字检察工作经验。四是通过积极参加上级院和中检网院组织的公益诉讼同堂培训、直播课程等,提升公益诉讼调查取证能力。五是积极利用现代化手段助推检察实践,开展询问调查2人次;办理饮用水安全、林地修复等案件委托第三方鉴定3次、委托最高检卫星遥感技术支持1次。六是进一步提高无人机等新技术调查取证的频次,耕地保护、湿地保护及侵占河湖岸线等案件均充分运用无人机进行调查取证。七是7月以来召开数字检察工作会议及参与相关培训活动4次,强化数字检察运用能力,助推各项检察工作现代化。
6.加强司法为民情怀,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一是制订本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规范司法救助工作;与第一检察部加强沟通协调,9月对侵财类审结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深挖司法救助线索,做到“应救尽救”,对已救助人员进行了回访,努力提高救助率。7月以来,向6人发放救助金4.6万元。二是与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妇联、区残联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意见》,并以此为依托,与相关部门对詹某某、李某某等人联动救助,并作为典型案例上报省院。三是办案效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明显提升。据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统计,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第三季度办案时长分别为18天、17天、11天。并且定期召开部门会议,组织办案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和业务数据分析,提升履职能力。四是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工作,对重大、热点案件在院户外电子屏上发布听证公告;对六类重点案件加大听证力度,办理的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重点案件均进行了听证,重点案件听证率100%。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大检察业务的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全覆盖。
(三)落实党的新时代组织路线方面
1.将争先创优和担当意识嵌入工作日常,推动本院工作提质增效。一是落实好两个专项行动,制定区检察院党组“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14名员额检察官走访企业60家,收解决集企业诉求6个,印制《民营企业防范民商事法律风险提示八十条》、知识产权保护提示等宣传手册,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工作,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2件。持续深化支持起诉助力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专项活动,与区法院、司法局等七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 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意见》,聚焦民生司法需求,依托“民事支持起诉”,为特殊群体依法提供诉权保障。二是加大典型案例报送力度,今年7月,程某某申请立案监督案入选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典型案例,与相关部门对詹某某、李某某等人联动救助,作为典型案例上报省院。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警政治素养与工作能力,强化争优创先源动力,做优平时考核工作,相关工作经验被区委组织部及大江网刊发。四是加强与各单位沟通交流,建立联席制度,构建“检察+妇联+N”保护新模式,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八家单位会签机制,积极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与区法院、司法局、妇联、残联等七家单位形成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特别是欠薪案件线索常态化双向移送机制及法律援助律师指派的协同机制,会签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 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意见》。
2.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新时代政法铁军。一是落实常态化教育培训,利用好中检网院、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等,开展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学习,并依托濂检讲堂平台,鼓励各位干警上讲台,互相查漏补缺。二是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最高检、省、市检察院组织的各类培训,补齐干警知识“盲点”、业务“短板”,7月以来,共组织参加线下培训9次,视频会议培训14次,线上培训7次。三是依托“肃风纪 树形象”“提效能 促落实”等活动,将晋职晋级与干警评先评优挂钩,增加积极性,提振干警精神面貌。并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管理工作的意见》,做实干警交流工作,改善忙闲不均现象。四是积极支持各业务部门打造精品案件,通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以案释法践初心等专栏,制作专题视频,刊发专题稿件,并向各类媒体积极推稿。7月以来,区检察院党组各类工作经验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19篇,其中在中央级媒体检察日报刊发2篇。五是修改完善考勤制度,印发《濂溪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考勤管理办法(试行)》《濂溪区人民检察院请销假制度(试行)》全院干部职工皆在“钉钉”平台进行上下班打卡,实现考勤全覆盖。并不定期对各部门上下班情况及工作作风等进行检务督察。
3.重视党建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融合。一是积极报送“党建+业务”典型案例,在重大案件办理过程中突出党员模范带头作用,2024年4月向市院报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党建赋能公益诉讼,耕地保护践行初心》。今年办理的一起涉恶团伙案件,由党员模范带头办理,目前已经对11人进行了批捕。二是进一步梳理润化品牌和业务的结合点,做好总结宣传工作。程某某不服公安机关撤案决定案作为润化品牌下的典型案例,已经上报最高检。并被采纳。本院撰写的以“三联三力”推进党建业务协同发展党建业务融合先进经验,在市检察院进行讲演。并撰写了“强化党建引领,锻造检察铁军”队伍建设调研征文,探索党建与队建融合的可行举措。三是严格执行组织规章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已将组织规章等制度,以及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等内容,发布在支部党员群,以及定期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大家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四是强化培训,提升组织干事业务技能,依托本院濂检讲堂和上级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干事业务技能,目前濂检讲堂讲过关于组织干事业务技能2次。
(四)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明晰责任清单,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整改以来,区检察院党组印发相关制度6篇,建立与其他单位联合工作机制6种。
2.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狠抓案件质量,7月以来评查案件40件。其中,全省涉价格认定审查起诉案件31件、刑事申诉案件2件、有被害人刑事案件7件。二是对瑕疵案件办理人员及时约谈,督促其做好总结反思,摸清瑕疵案件症结,理清办案思路,增强责任心,目前暂未发现瑕疵案件。三是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检察人员违规打听案件情况要如实记录,7月以来,区检察院干警共填报7件。
三、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整改成效
下一步,区检察院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深入抓好检察院各项工作。
一是以强化思想武装先导,在学思悟透上下功夫。牢固树立深学细照笃行的学习理念,把理论武装作为重中之重,在灵活学习时间,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上再下功夫,引导党员干部积极主动、持续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著、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理论知识,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二是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在见行见效上迈步子。牢固树立与时俱进的创新观念,以解决影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为着力点,促进理论学习向实践运用转化。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难题,以解决问题的实效取信于民,确保主题教育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要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汲取奋发进取的智慧和力量,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凝心聚力促发展,驰而不息抓落实,立足岗位作贡献,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充分彰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鲜明的实践品格。
三是以务实实干为重点,在为民解忧上出实招。深化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强化民事诉讼精准监督,实化行政检察实质性监督,优化公益诉讼多元化监督。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有效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畅通涉检信访渠道,严格落实每周2次检察长接待日、首次信访申诉院领导包案制度。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以“如我在诉”的精神办好每一个信访案件,促进社会内生稳定。推进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进一步完善各项法律监督模型,着重将数字检察打造成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引擎,不断驱动濂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2-8262624,电子邮箱:lxqjcyzzb@163.com。
中共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