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对首起涉黑案件 21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2019年5月10日,濂溪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等罪名依法对以何青云为首的涉黑犯罪21名嫌疑人提起公诉。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濂溪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起涉黑案件。


自2010年起,犯罪嫌疑人何青云先后网罗杨国栋、孔西、徐小员等一批社会闲杂人员,依托公司名义,在其直接指挥或授意下,上述人员多次在房屋拆迁、土方开挖、沙石供应等工程承接和实施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在一系列的有组织违法犯罪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以何青云为组织者、领导者,以杨国栋、孔西、徐小员等人为骨干成员,以孔亮、陈思南、廖先柱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人员较为固定,有较为明确的层级、分工,对濂溪区房屋拆迁等行业形成一定程度的控制和影响,对当地群众造成心理恐慌,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

由于该案涉及人员多、罪名广、案卷数量大,濂溪区检察院自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后便主动派员提前介入,第一时间组建了由检察长领办的案件专班,提前审查案卷,多次与公安机关召开案情沟通会,共同分析研判,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明确补查方向,督促补查进度,完善证据体系,有效保障了案件侦查和起诉工作。为了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质量,专班人员主动放弃双休日和五一假期,加班加点审查证据,在不退补不延期的情况下,自受案起一个月内便圆满完成审查工作,及时将案件移送起诉至法院,真正做到了快捕快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