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濂检党〔2020〕03号 签发人:蔡官华
关于通报表彰2019年度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9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为建设美丽繁荣文明幸福濂溪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努力开拓、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成绩显著的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宣传典型,院党组决定对2019年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和表彰:
一、本院获得上级表彰情况
1、荣获第十五届江西省文明单位称号;
2、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3、荣获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称号;
4、荣获全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5、荣获濂溪区第四届文明单位称号;
6、荣获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优秀等次称号。
二、个人获得上级表彰情况
1、王国兰 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称号;
2、连 真 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优秀信息员称号;
3、徐骏翔 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优秀调研员称号;
4、张 俊 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优秀通讯员称号;
5、涂泓莹 荣获全市检察机关2018-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称号;
6、李 慧 荣获全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先进个人称号;
7、涂弘莹 荣获全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先进个人称号。
三、区委表彰的优秀公务员
周楷弟、张家萍、周 俊、盛婷婷、曹 敏、曾一帆、张 俊
四、本院表彰的先进工作者
巢 煜、周 平、付 辉、李 慧、彭伟琪、连 真
杨礼忠、杨晓红、吕朝阳、李 创、徐骏翔、杨 静
院党组号召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干警向先进学习、向先进看齐,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恪尽职守,出色地完成各项本职工作任务。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继续为濂溪区检察事业的创新发展作出积极的更大贡献。
中共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