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濂检党〔2019〕8号 签发人:蔡官华
关于表彰优秀党员的决定
2018-2019年,我院党建工作在区委和市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抓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完成各项检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好标杆,传递正能量,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各党支部民主评测和推荐,院党组研究,决定表彰以下同志为优秀党员:
杨礼忠、夏元兵、张俊、曹敏、李创、徐骏翔、张家萍、李慧、徐江闽、万影香
希望上述受到表彰的党员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争取更大成绩,发挥好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体干警要向受表彰的同志学习,立足本职,为检察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