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濂检党〔2020〕10号 签发人:蔡官华
关于表彰优秀党员的决定
2019-2020年,我院党建工作在区委和市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要求,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及上级院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不断加强全院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为完成各项检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为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更好地加强党的建设,在全院范围内树立好标杆,传递正能量,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各党支部推荐,院党组研究同意,党总支决定对以下同志予以表彰:
周俊、盛婷婷、曾一帆、周平、李慧、曹敏、黄立新、连真、张俊、夏元亭
希望上述受到表彰的党员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争取更大成绩,发挥好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体干警要向受表彰的党员同志学习,立足本职,为我院检察工作的开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