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濂检党〔2018〕5号 签发人:蔡官华
关于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的决定
2017-2018年,我院党建工作在区委和市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检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推动了我院检察工作上新台阶。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工作的开展,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好标杆,传递正能量,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各党支部推荐,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下同志予以表彰:
本院表彰的优秀党员:张家萍、张敏、涂泓莹、汤志勇、郭辉、夏元兵、曹敏、李创、张俊、夏元亭
区委表彰的优秀党务工作者:盛婷婷
区直机关党工委表彰的优秀党员:杨礼忠、徐骏翔
希望上述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争取更大成绩。全体党员干警要向受表彰的同志学习,立足本职,为检察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党员 表彰 决定
抄报:区直机关党工委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党总支 2018年6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