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院在中共庐山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为目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机关效能年活动,大力推行机关效能建设,各项检察工作都得了可喜的成绩。在全市14个基层检察院目标管理考评中,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均进入了前5名(6个第一名、3个第二名、2个第三名、1个第四名、3个第五名),进入了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先进行列。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努力开拓、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公务员。为表彰先进,宣传典型,院党组决定对2009年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本院表彰的先进集体
纪检组、检察技术科、预防科、侦查监督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办公室、公诉科;
二、本院通报表扬的集体
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渎职侵权局、反贪污贿赂局、政工科、司法警察大队;
三、本院表彰的先进工作者
曹爱华、张家萍、刘学荣、赵楚兴、巢煜、陈 鹏、李建辉、邹南平、张 力、李 慧、徐江闽、汤志勇、罗艳华、朱李林、杨礼忠、骆凌燕、周厚彬、汝 丹;
四、本院表彰的优秀公务员或优秀工作人员张 敏、林 军、余明群、周 平、单仁妹、郭 辉、涂泓莹、虞 波、胡 华。
院党组号召全院各部门及干警向先进学习,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为检察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