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院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实现我区决战“两大平台”、促进“三区互动”、加快城乡一体、建设美丽富饶和谐幸福的经济强区的宏伟蓝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努力开拓、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为表彰先进,宣传典型,院党组决定对2011年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本院表彰的先进集体
侦查监督科、检察技术科、预防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局、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政工科、反贪污贿赂局、公诉科、监所检察科。
二、本院表彰的先进个人10人
赵楚兴、巢 煜、陈 鹏、张 力、徐江闽、朱李林、康潋琛、付 辉、邹南平、汤志勇。
三、本院表彰的优秀公务员、优秀工作人员9人
曹爱华、周 平、李 慧、罗艳华、涂泓莹、虞 波、余明群、杨礼忠、骆凌燕
院党组号召全院各部门及干警向先进学习,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为庐山区检察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