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的时候,我就对神圣而崇高的检察职业产生了憧憬和向往。
2010年,我如愿以偿地加入到了庐山区检察院这个大家庭,成为了检察家庭中的一份子。为此,我感到无比的光荣和自豪。
这是一个温暖的大家庭,这里有一群阳光般的领导和同事。今天就请你们和我一起将目光聚集,关注我身边的阳光,细数他们给予我的深深的感动和鞭策……
我院优秀办案能手、反贪侦查科科长林军同志,在主办国企某厂段某等人百万余元大案中,为了尽早侦破案件,他吃住在办案一线,不分昼夜的忘我工作。由于过度劳累,发起了高烧,望着他熬红的双眼及嘴唇上灼起的水泡,同事们看不下去,纷纷劝他回家休息,他摇摇头说:“案子还没有突破,这个时候我怎么能走?”大家都拗不过他。就在案件突破的关键时刻,他的母亲忽然生病住院,他是家中的独子,父亲身体不好,妻子要照顾年幼的女儿,可谁来照顾母亲呢?他给母亲打了个电话:“妈,对不起了,我的工作实在走不开,您照顾好自己。”在亲人的呼唤和工作的需要同时出现的时候,他毅然选择了后者,最终案件成功告破,共立案6件6人,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达上百万元。
如果说检察信仰能成为一种坚守的力量,在我院公诉科副科长黄席纯同志的身上,我看到了这种力量:26年如一日,他始终默默坚守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从不迟到早退,有时候案子一多,还经常加班加点,这对于一名快要退休的人来说,是多么的不容易!他办案极为审慎,在办理张花等人共同诈骗案中,他敏锐地感觉到公安机关定性不准,在我国刑法中,诈骗罪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相差很大,他抱着审慎的心态,对这起案件仔细审查,反复和同事进一步梳理证据,最终以盗窃罪起诉到法院。庭审当天,我感到四名辩护人有备而来胸有成竹,法庭辩论中黄席纯旁征博引、慷慨陈词,用铁的事实和严密的法理驳斥了被告人的辩护。辩论结束后,五名被告不得不低头认罪。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对五名被告定罪量刑。他常教导公诉科人员要灵活运用证据,保证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要经得起法律和事实的检验。
其实,在我们院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干警:没有惊天动地,有的只是默默奉献;没有鲜花掌声,有的只是坚定信念。他们身上体现出来的检察情怀和检察热情,让广大同志,尤其是让我们这样在耽于物质享受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年轻的检察官感动。在他们身上我们学会了谦虚谨慎,学会了勇于担当,学会了兢兢业业……他们的坚定和执着深深的感染着我们。从此,在我以及和我一起成长的年轻的检察官身上,积淀下来的是信念、责任和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