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再获“江西省文明单位”称号
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又获奖啦!
濂溪区人民检察院继上一届获评“第十五届江西省文明单位”后,近日,再次获评“第十六届江西省文明单位”。
近年来,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新濂溪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