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濂检先锋】先进典型引领,凝心铸魂奋进(四):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党总支 |
时间:2024-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
为充分发挥典型模范带头作用,濂溪检察通过“濂检先锋”专栏,邀您一起“检”阅近年来濂溪检察“成绩单”。专栏将对本院先进部门、先进人物事迹进行系列展播,鼓励全体干警学习身边榜样,汲取奋进力量,向社会集中展示濂溪检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工作成效。 7月1日,在全区“两优一先”表彰会上,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党总支再次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21年以来,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党总支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切实做到政治上同向、思想上同心、行动上同力,高质量推动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连续多次被区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称号,2023年代表濂溪区报送的党建创新案例荣获全市机关党建优秀创新案例三等奖,被区委组织部专门制发表扬信予以表扬通报。
区检察院党总支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维护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通过召开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支部党员大会等,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引导全体党员干警增强“检察事业是党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观念,牢牢把握“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这一定位。
针对机关党支部由多部门联合组成,楼层不贯通、业务不相融的特殊性,在支部内叫响“分业务不分党务”,加强不同部门党员间的联学互动、沟通交流。2023年,1名党员干部荣获“区‘学思想、强党性、共奋斗’知识挑战赛优秀参赛选手”。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要求,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认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定期组织集中理论学习、集体开展党建活动、民主评议、党费收缴以及党员发展等工作,有力确保组织生活质量。
组织党员干警每月开办一期“濂检讲堂”,鼓励党员干警上讲台——宣讲政治理论、讲授党课、分享办案故事、交流学习心得等,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增强履职能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督促院检务督查部门定期(每周)、不定期进行作风纪律、环境卫生、办案效率等各方面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进行约谈。专题召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四类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深入开展“肃风纪树形象”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全院党员干部时刻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围猎”腐蚀的警觉。
坚持党建引领业务,在精准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助推绿色发展,推动诉源治理、增加检察建议“刚性”促进社会治理等方面破解难题。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江西省“第十六届文明单位”、“全省政法满意度调查先进政法单位”,第一检察部被评为“继续保留全国维护青少年维权岗命名的单位”,第三检察部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成效突出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第二检察部荣获2023年度濂溪区巾帼文明岗等多项集体荣誉。办理的王某迎控告上门听证案入选最高检第二批上门听证典型案例、办理的邓某兵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展望未来,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党总支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务实的工作作风,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断创先争优,以更加饱满的热情、积极进取的态度,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堡垒作用,为濂溪检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