濂溪检察:着眼“三个导向”,为干警精准成像
为贯彻落实《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要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着眼目标导向、过程导向、效果导向,出新招、求实效,为干警精准成像,筑牢新时期识人、选人、用人“桩基”。
- 着眼“全面覆盖”目标导向,拓宽平时考核广度
坚持全员覆盖,打破身份壁垒。濂溪检察成立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及专委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健全《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一是将科级干部、一般干部、工勤事业人员全部纳入考核对象,做到“兵将同考”“同工同考”;二是按照工作性质不同,将科级干部单列,其余干警按部门进行考核评价,提高考核的可行性;三是针对聘用制书记员、自聘人员,各制定了专门考核办法,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奖金挂钩。
- 着眼“多种形式”过程导向,提高考核评价准度
理无常是,事无常非。检察系统人员种类繁多——法警、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聘用制书记员等,各类人员需要考核的内容大相径庭。为此,濂溪检察制定“共性+个性”的考核指标体系,既有反映政治品质的共性指标,也有根据各自的职能特点和业绩标准等“量身定做”差异化个性化指标。一是设好共性指标,分为“日常工作表现”与“在岗在位情况”,日常工作表现根据全院干警民主测评情况评定,在岗在位情况根据考勤打卡情况以及检务督察通报情况进行打分;二是设好个性指标,结合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在“工作实绩考核”中引入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对不同岗位类别人员采用不同考评指标;三是设好弹性指标,在上述指标外另设加减分项目,将宣传上稿情况、信息撰写采用情况、调研获奖情况及检务督察情况等纳入平时考核项目,真实反映被考核人员平时表现情况,切实提升考核实效。
三、着眼“考有所值”效果导向,强化结果运用力度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一方面突出考核结果实效性,对于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优先确定年度“优秀”等次,并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2023年以来平时考核获“好”等次共有17人,其中2名干警遴选入额,3名干警提拔股级干部,1名干警晋升职级,1名干警入选全省刑事检察人才库,5名干警获区级以上表彰;另一方面突出考核结果导向性,结合本院每季度的“321”制度,共收集好的做法700余条,需要改进的不足450余条,各干警每季度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同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正。
考核工作贵在平常,下一步,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把做实公务员平时考核作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让平时考核实起来、深起来、细起来,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力促干警细耕责任田,努力培养一支业务精、本领强、素质硬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