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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9月22日)
时间:2018-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庐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922日在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庐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官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1年以来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和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意见,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1年以来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2011年以来,我院在市院和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区委工作大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幸福经济强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2-2015年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区综治工作“先进单位”,201220132015年被市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20132015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2012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计财装备工作先进单位”。

()积极投入平安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任,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犯罪,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66人,提起公诉1086人。

——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重点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杀人、强奸、伤害等危害社会的暴力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侵财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和起诉了诸如石少欢盗窃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依法从宽处理轻微犯罪。积极审慎地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和解等工作机制。五年来,共通过简易程序审理各类刑事案件625件,引导案件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42件。充分运用不捕、不诉等措施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理,共不捕217人,不诉109人。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社会对抗,增进了社会和谐。

——依法妥善办理群众信访案件。坚持检察长接访和下访巡访制度,严格首办责任制,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强化责任倒查机制。建成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方便群众就地反映诉求。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对导入法律程序的控告申诉案件及时审查办理,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五年来,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00件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2,11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和信访群众提供救助。

——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坚持义务巡防,努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在各乡镇、街道建立9个检察工作联络站,聘请115名联络员、信息员,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搭建检民沟通桥梁。开通微信公众号和办公电话、干警手机个性宣传彩铃,印制宣传手册,大力宣传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情况,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组织干警深入村组、社区开展大走访活动,直面群众诉求,着力化解矛盾,帮助解决困难。20122013年被评为“全市公众满意政法单位”,2013年被评为“全省公众满意政法单位”。

()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反腐败决策部署,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五年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94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7

——着力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先后立案查办了重大项目领域的九江卫校原校长兰世春、九江学院信息中心原主任焦立、九江路桥处原项目经理杨崇祯等一批县处级领导干部贪污受贿大案要案。还查办了莲花镇原党委委员冯美江、龙门村原支部书记廖鑫林、粮食局原局长陈官生、直属粮库原主任邹秀高等一批涉及征地拆迁、粮食领域的贪污受贿腐败案件。积极协助省、市院查办了东华理工大学原校长刘庆成等一批厅级领导干部行贿、受贿案。有效贯彻了中央关于“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决策,五年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大要案46人,占立案总数的93.9%

——广开渠道查办渎职犯罪案件。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监督,主动出击,寻找线索,查处犯罪。通过对专项资金的重点排查,2014年立案查办了区工信委原主任舒本强、副主任陈会明贪污、滥用职权等案件。同时,强化内设机构联动机制,积极捕捉线索。去年8月,我院在查处海会镇农医所原所长江玮贪污新农合资金案时,发现区农医局等有关人员未认真履行监管职,造成公共财产巨额损失,遂对罗任生、郭江南、胡业存等人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

——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及时向区委、人大、政府报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专题报告3份,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50份,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42场次,撰写预防职务犯罪调查报告16篇、典型案例分析9篇,帮助发案单位落实预防措施30项。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89件次,涉及单位907个、个人7261人。

(三)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价值追求,不断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037人、追捕35人、追诉47人、抗诉3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件次。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等环节的法律监督工作,得到了公安、法院及本院反贪、反渎部门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各项监督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开展了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等活动,与区环保、林业、地税等16家单位建立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与市场监督、渔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案件移送、调查取证、信息互通、定期通报等长效机制,完善“两法”衔接,形成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护合力。与区司法局共同制定《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工作制度》,聘任9名司法所长为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络员。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2件,息诉14件,监督生效民事裁判案件9件、执行监督案件1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对4件虚假诉讼案件提起抗诉。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健全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各类刑事案件无超期羁押。积极监督社区矫正执行工作,未出现脱管、漏管现象。协助市院做好市看守所的安全稳定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十余起。

——加强诉讼流程及案件质量监督。以“规范执法年”、“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活动为契机,通过日常巡查、办案预警、风险评估、送案审核、案件评查等方式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和标准,建立高标准涉案财物保管室及其管理规定,着力规范司法行为。2014年,被市检察院评为“规范执法先进单位”,办理的郭小君贩卖毒品案被评为“全市十佳规范案件”。

(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在接受监督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促进我院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和专项工作,全面、客观、准确反映检察工作总体情况。虚心听取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五年来,我院专题报告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公诉、规范司法行为等方面的工作。还积极配合人大开展涉及检察工作的调研、专项执法检查、代表视察,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人大的各项监督落到实处。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报请上级院组织人民监督员对有关案件开展监督评议,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普法宣传日等活动。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实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法律文书344份、案件程序性信息662件、重要案件信息5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主动倾听律师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征求律师意见。建立投诉、回访、督察、评查等机制,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还适时邀请了九江惟民、顺合、康润等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就如何促进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律师权益等方面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五)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着力整合司法资源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积极承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做好前期工作,稳妥推进各项改革。

——做好前期调研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去年以来,我院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院干警的编制数量、编制类型、专业层次、年龄结构,经费的保障数量、来源结构、支出情况,案件的受理情况、结构分类、办结数量及固定资产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对司法改革目标明确、队伍状况心中有数、财物家底明晰清楚、困难问题早做评估,为顺利开展试点工作做好准备。

——制定司改试点方案。根据省委1+6司改方案和省院相关配套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及时制定了《庐山区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庐山区人民检察院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等,并为省院制定的一系列方案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力争让改革方案的具体内容更加贴近基层实际,更具有实际操作性。

——开展首批遴选工作。我院具有检察官身份38人,通过本人申请、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并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省院党组研究决定,最终确定17名同志为我院首批员额内检察官,并在井冈山参加了全省首批员额内检察官宪法宣誓和培训。下一步,我们将推行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协调落实各项配套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

(六)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警素质

坚持从严治检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司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先后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引导干警自觉遵守廉洁从检各项规定。

——加强纪律作风教育。建立了“周五学习日”制度,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条规,认真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制定《党组主体责任制度》等八项制度,注重对干警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除开展经常性的检务督察外,在春节、“两会”及其他传统法定节假日期间,对车辆管理、办案安全、检风检纪、“禁酒令”、值班执勤等执行情况开展不定期督察,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五年来,未出现干警违法、违纪问题。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加强和改进业务培训。制定分级分类分层培训计划,建立干警培训档案,完善培训、考核、任用“三位一体”的教育培训管理机制,确保人人受训、定期培训要求落实到位。建立“网络+培训”机制,充分利用国家检察官学院网络学院、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开展网上学习,扩大培训的覆盖面,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积极参加高检院、省市院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竞赛、征文活动,以考促学,以赛促学,以文促学,力求干警业务得到锻炼,能力得到提升。

——积极服务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包村挂点、扶贫帮困、防火防汛等工作。每年从自有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帮助包村点莲花镇谭畈村发展村级组织、集体经济建设,积极落实帮扶项目。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积极帮扶困难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尊重三维护”文明道德主题教育、防汛抗洪等活动,得到了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充分肯定。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一点成绩,是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全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

——坚持宪法定位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核心所在。必须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全面履行宪法使命,严格在宪法范围内活动,切实担负起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神圣使命。

——坚持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发展的立命之本。必须坚持服从大局、服务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大局之中来思考、谋划和布局,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综合运用教育、惩治、监督、预防、保护等手段,不断创新服务大局的新途径、新方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自觉接受监督是检察权正确行使的有效保障。必须牢固树立接受监督意识,增强执法透明度,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之下,才能有效促进检察干警严格、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是检察工作务实发展的根本动力。必须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深化检察改革,推动工作创新,增强检察事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强化纪律作风是提升检察公信力的前提基础。必须把解决队伍与业务相关联的突出问题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切入点,一以贯之的加强干警纪律作风建设,重视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高标准、严要求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形象,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需要。

过去五年,我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工作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反腐败工作与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诉讼监督工作相对薄弱,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运用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办法和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四是检察队伍年龄老化现象突出,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干警的专业结构和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改善。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实际出发,依靠各界广泛支持,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意见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三个强化”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美丽繁荣文明幸福濂溪作出新贡献。   

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健全对黑恶势力犯罪、盗抢骗拐、黄赌毒等犯罪的专项打击与常态化打击机制。严惩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严肃查办事故所涉职务犯罪。积极参与重点区域社会治安立体防控,配合做好群体性事件依法处置工作。广泛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最大限度降低社会风险。       

二是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坚决遏制腐败犯罪滋生蔓延。突出查办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突出查办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犯罪。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在易发多发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预防,协助完善内控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风险隐患。

三是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守法治的生命线。加强对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及背后职务犯罪的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持续监督违法“减刑假释”、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等问题,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领域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加强对违法阻碍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等行为的监督。

四是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的全面铺开提供经验。作为江西省司法体制改革的首批试点单位,我们将建立健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体制,努力在改革过程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省、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是坚持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我们将按照“五个过硬”总要求,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统筹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支队伍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突出抓好履职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不断提升检察队伍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我区的发展宏图已经绘就,进军的号角已经吹响。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的决议,准确把握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将过往的成绩作为新起点,以新姿态、新举措、新作为、新成绩,为建设美丽繁荣文明幸福濂溪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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