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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3日)
时间:2018-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13日在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濂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官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6年,我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和大力关心、支持下,将执法办案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机结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美丽繁荣文明幸福濂溪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投入平安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和谐稳定,提升群众安全感。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15人,提起公诉312人。

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起诉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恶性暴力犯罪案件4454人,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72104人,涉毒犯罪案件6569人。

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运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135件,引导案件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8件。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不捕45人,不诉 27人,节约了司法资源,增进了社会和谐。

妥善办理群众信访案件。坚持检察长接访和下访巡访制度,严格首办责任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48件次,为1名刑事被害人提供救助,化解信访突出问题苗头2起。

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干警深入社区、街道义务巡防,走访社区、村组、企业,开展“三问三解三提升”活动,发放检民联系卡,收集群众诉求,帮助解决问题。落实帮扶措施,发展集体经济,慰问特困村民,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惩防各类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始终把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56人。

着力查处大案要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大案34人、要案11人。其中,九江航校校长王亚利,借拆迁之机,将公房占为己有和分给部分职工,并获取大额过渡费等,此案的查处维护了国家利益。

深挖贪腐背后渎职犯罪。加大对重点领域、专项资金的风险排查,强化内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立案查处玩忽职守案11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向区四套班子领导报送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1份。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3份,帮助落实预防措施10项。开展警示教育6次,撰写预防调查报告6篇。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02件次,涉及单位390个、个人6537人,查询出有犯罪记录1人。与市中医院在综合楼项目建设中,共同开展创建“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活动。

三、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 “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强化诉讼监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5人,追捕2人,追诉漏犯2人、漏罪1起,抗诉1件,对侦查活动提出纠正违法意见3件次。与区公安分局召开联席会议、案件研讨会5次,制发了《关于毒品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通报及指导意见》,联合会签了《关于提请逮捕应当提供有关“社会危险性”证明材料和说理制度的规定(试行)》,得到上级充分肯定。与区林业、森林公安协商设立林业生态检察室,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督促履职案件4、执行监督案件2件。与区法制办联合深入国土、环保、林业、水务等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调研活动;与建设、环保等16部门联合会签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加强公共利益保护,积极探索公益诉讼。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刑事案件无超期羁押。监督社区矫正,未出现脱管、漏管现象。开展“4·16”在押人员维权宣传日活动,做好在押人员思想教育,消除安全隐患8起,无安全事故发生。

强化诉讼质量监督。受理各类案件481件,审核移送457件。接待律师32人次,接待诉讼参与人43人次,提供案卷查阅32次、查询35次。通过巡查、预警、评查等方式全程监督案件办理。制定案件评查标准,集中评查243件。完善涉案财物管理规定。

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强化监督理念,在接受监督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服从党委领导。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重点工作、重要会议、重大案件等及时向区主要领导报告,服从领导、把握方向、取得支持。对区里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参与配合。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和惩防职务犯罪、规范司法行为等专项工作。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落实情况。积极配合人大开展相关专项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活动,确保人大监督落到实处。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利用“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动态47180条,在信息公开网发布法律文书289份、案件程序性信息439条、重要案件信息20条,报请人民监督员对1起案件开展监督评议。制作电子卷宗578卷,实现律师电子阅卷100%,保障律师执业权益。

五、推进司法改革试点,着力整合司法资源

认真贯彻上级部署,积极承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稳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

制定司改试点方案。根据省委1+6方案和省院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了我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等,并为省院系列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力争让方案贴近基层,具有可操作性。

开展检察官遴选工作。我院具有检察官身份38人,通过本人申请、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并经省遴选委员会审核、省院党组决定,确定我院17名同志为首批员额内检察官,并在井冈山参加了宪法宣誓和培训。

稳步实施各项改革。已制定了《案件分配规定》、《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检察官权力清单》等系列改革措施上报省院,我院将根据批复分步实施。人、财、物省统管工作正在对接之中。

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警素养

坚持从严治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组织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切实解决党员队伍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干警振奋精神、改进作风、廉洁从检。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制定《党组主体责任制度》等八项制度,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积极开展“违插”、赌博、红包、微腐败等专项治理活动,坚持检风检纪督察,对干警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未出现干警违法、违纪现象。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建立“网络+培训”机制,充分利用国家检察官网络学院、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开展网上学习,扩大培训的覆盖面和有效性。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理论培训、业务竞赛、网络考试等活动,多形式加强干警职业能力建设。

关心干警生活与成长。对干警困难适时帮助,对病重亲属及时慰问,对优秀干警重点培养。在区委关心支持下,2名科级干部转岗重用。组织干警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在全市检察机关第八届羽毛球赛中又获团体冠军,组队参加区里足球比赛,书画、摄影等活动有声有色。

七、检务保障稳步开展,夯实执法办案基础

持续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努力提高检务保障水平。

    加强检察技术和警力保障。开展同步录音录像7人次,出具文证审查22件,法医检验鉴定50件,改变原鉴定结论2件。按照1:8要求配备警务人员,严格看审分离,实行案件报备,有效做好看管、押送工作,确保办案安全。

文字综合工作有效跟进。编发检察信息54篇,省院采用5篇,市院采用17篇。在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媒体发表宣传文章46篇。调研文章被《九江检察》采用5篇,被《江西检察》采用1篇。干警撰写的检委会工作材料被选入全省检察理论年会经验交流材料、两篇刑事论文先后在省、市检察理论年会上获一等奖、三等奖。申请的重大研究课题被省院批准立项。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开通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升级改造了办案区,在办公大楼安装门禁系统、安防监控系统,保障办公办案安全。检委会系统建设和远程会议系统升级改造已经启动。公车改革全部落实,取消公车10辆,对保留的8辆执法用车严格规范管理。

积极参与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扶贫帮困、森林防火、抗洪抢险、环境整治等中心工作。在7月份长江九江段防汛中,我院干警坚持日夜值守责任段,查漏除险,连续一个月奋斗在抗洪一线,得到区主要领导充分肯定,被评为“全区防汛抗洪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市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全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改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还很多,需要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二是执法监督工作覆盖面不宽,触角还需进一步延伸;三是服务大局的办法和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四是检察队伍年龄老化现象突出,专业结构和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改善。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实际出发,依靠各界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三个强化”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美丽繁荣文明幸福濂溪作出新贡献。   

一是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加大对黑恶势力、两抢一盗、黄赌毒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惩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及其背后的职务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依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广泛开展送法进机关、下基层活动。       

二是发挥惩防职能,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突出查办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重点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犯罪。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开展专项预防,帮助完善内控机制。

三是强化诉讼监督,坚守法治生命线。加强对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及背后职务犯罪的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量刑不公、违法“减刑假释”、判处刑罚未执行等问题,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领域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和违法阻碍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的监督。

四是深化司法改革,为全省铺开提供经验。作为江西首批司改试点单位,我们将继续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职业保障制度、办案责任制度以及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体制,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五是坚持从严治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按照“五个过硬”总要求,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党风廉政、领导班子、履职能力等方面的建设,统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承载着新的任务,蕴含着新的希望。我院将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的决议,准确把握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将过往的成绩作为新起点,以新姿态、新举措、新作为、新成绩,为建设美丽繁荣文明幸福濂溪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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