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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18日)
时间:2018-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18日在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濂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官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我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建设美丽繁荣文明幸福濂溪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履职打防并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不渝地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深化平安濂溪建设,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20272  

人,批准逮捕182224人,逮捕人数上升4.2%;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63482人,提起公诉308415人,起诉人数上升33%一是严惩严重刑事犯罪。起诉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39件,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107件,黄赌毒案件90件。起诉的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犯吴非,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二是严厉打击经济犯罪。起诉销售假药、骗取贷款、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710三是重拳打击涉众型犯罪。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侵害群体利益案22人,其中张名欢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887万元,还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47人正在审查之中。及时疏导受害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平安建设。

依法惩防各类职务犯罪。始终把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初查案件线索11件,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6人,其中受贿案13人、行贿案11人、玩忽职守案12人。一是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立案查处了莲花镇妙智社区原书记胡某某、主任殷某某、出纳屈某某在安置小区建设中收受承建商张某某贿赂的窝案。二是积极查办渎职犯罪。立案查处了国税系统陈某某、谢某某因未认真履行税收征管员职责,致所辖某机械公司连年偷逃企业所得税150余万元的玩忽职守案。三是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坚持个案预防,发出预防建议9份,开展警示教育10场。着力开展重大项目专项预防,形成预防调查报告8篇,与九江市中医院联合开展了“全科医生楼”创廉洁建设工程活动。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320次,涉及查询单位395家、个人695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年度报告》得到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批示。

从宽从简处理轻微犯罪。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无逮捕必要的案件不捕4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相对不起诉 29人,对2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对12人存疑不起诉。继续推进繁简分流、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向法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246件。

    二、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注重监督实效,努力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1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2追捕1人,追诉1人,纠正漏罪8件,提请抗诉1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对多起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率先探索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官办公室,适时提出侦查意见和建议。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监督生效裁判类案件3件、执行监督类案件5件、审判监督类案件8件、督促履职类案件 4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件。会同区环保、林业、国土、水务等部门召开行政执法调研督导会,建立新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健全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工作机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3件,消除安全隐患4起,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超期羁押现象。监督社区矫正执行工作,未发现脱管、漏管现象。

三、主动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推进公益诉讼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遵照全国人大决定、高检院部署和省、市要求,积极开展生态检察和推开公益诉讼工作。

构建生态检察机制。设立由5人组成的专案组,先后在区森林公安局、环保局、沿江工业基地、化纤工业基地派驻生态检察工作室,建立联席会议、协调指导、信息共享、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与区环保局共同举办“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文艺汇演,印发宣传册5000余份,利用各种新媒体大力宣传生态检察,形成动态监管、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新机制。

积极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2起破坏鄱阳湖湿地案件进行会商研讨。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4件,均已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且已整改到位。其中九江某洗涤公司在区环保局两次作出行政处罚后,仍持续违法排放污水,侵害周边环境,我院及时依法立案并向区环保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该局立即责令其停产整顿、补办环评手续、建设污水处理工程,现已整改到位。在环保局的积极配合下,我院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取得实效。

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协同区环保局妥善处理濂溪河“红色污水”事件,涉事的恒生肉联公司已被立案调查。办理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案件5件,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对付某某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诉请判令其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

四、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参与风险防控和社会综合治理,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严格首办责任制,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强化责任倒查机制。受理举报线索13件,初核2件,不立案审查3件,移送其他部门8件。接待群众来信15件次、来访148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司法救助案件1件。及时参与依法处置陈腊梅等进京非访问题,无涉检上访情况出现。

积极参与社会风险防控。组织干警深入社区开展义务巡防,积极参加森林防火、防汛抗洪、“机关干部上路文明劝导”、“三问三解三提升”等活动,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精选一批案件,会商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高等院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有效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主动服务民生,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协助包村点谭畈村识别贫困户31户,支持扶贫资金4万元,安排就业5人。帮扶对象毛某某的外甥女因营养不良,2岁多仍无法站立行走,我院即与美庐乳业共商联扶,确保奶粉等营养品定期供给,目前女童已能自主行走。积极为“春蕾”计划捐款,被有关部门评为“爱心集体”。

五、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推动中央决策落地生根

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稳步推进。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将原有14个内设机构整合为“六部一局”,实行扁平化管理。16名员额内检察官向办案一线倾斜,入额的院领导办理案件344件,占案件总数的54.6%。建立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办案组织形式,制定办案权限划分、权力清单、组织设置、案件分配、领导办案等制度规范,保障新的办案模式有序运行。建立与办案数量、质效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办法。落实检察官职务序列保障制度,职业尊荣感有效增强。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思想政治工作为先导,积极引导干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正确面对改革、积极参与改革、主动推动改革、自觉服从改革。认真做好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等基础性工作,按期划转编制12个、转隶干部10名。及时做好职务犯罪案件的终结处理和未办案件线索移交,依法处置涉案财物

积极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建立健全证据收集指引,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与公安、法院加强沟通协调,统一认识和标准,有效解决诉讼中违法纠正难、非法证据排除难、证人鉴定人出庭难等问题,让每个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从严治检、文化育检、廉洁从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不断深化“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组织干警集中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报告直播,多次召开党组学习会、干警辅导会,院主要领导带头解读十九大精神,并邀请区委党校高级讲师来院宣讲。开设道德讲堂、每月好人榜,用好红色资源,引导干警传承红色基因,坚持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职业道德。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自身反腐,保持廉洁从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八项规定”。及时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月”活动,适时开展谈心谈话、警示教育、条规学习等活动,认真贯彻新时期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强化“自身硬”。重要敏感时段、法定节假日期间,对检风检纪不定期督察,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注重职业技能培养。组织干警参加上级业务培训3355人次利用“网络+培训”机制,在国家检察官网络学院、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开展网上学习。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保密知识、规范司法、普法教育、普通话测试等网上考试竞赛活动,不断提升干警职业素养。

弘扬健康检察文化。开展丰富多彩文体活动,激发干警生机和活力。先后在全市检察机关“共抒检察情,喜迎十九大”歌咏赛、羽毛球赛中获团体第一名、第二名,在区职工羽毛球赛、足球赛中获团体第一名和第五名的好成绩。干警撰写的调研文章在全省检察理论年会上荣获一等奖。两名院领导干部的书画作品被国家检察官文联微信公众号专题宣传推介,并专版刊发于国家检察官文联年鉴彩页上。

    七、其他工作稳步开展,夯实执法保障基础

持续加强基础建设,综合部门协调高效运转,不断提升检务保障水平。

加强检察技术支持。开展同步录音录像16人次,理各类检验鉴定42件、文证审查21件,鉴定结论的准确率和采用率均为100%

加大硬件设施建设。投资40余万元建设数字化检委会系统,将议题受理、审查、分发等程序在内网全程流转,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和质效。投资18万余元升级改造了多功能视频会议系统,投资7万余元建设停车棚以及绿化工程,改善了办公办案环境。

加快文字服务效率。编发检察信息73篇,省院采用简报1篇、信息8篇,市院采用25篇。在检察日报、新法制报、正义网等媒体发表宣传稿件24篇,在《江西检察》发表调研文章1篇。申报的全省理论研究课题《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刑事程序性辩护的有效性初探》经省院审核完成结项。

加力办案安全保障。按照1:8的要求配备办案看守人员,实行看审分离,严格看守纪律,有效防止了看守对象自残、自杀、脱逃等,确保了办案安全“零事故”发生。

八、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牢固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将检察权置于各界监督之下,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透明和公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报告。就新增公益诉讼业务,及时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在我区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报告》,认真听取意见,取得领导支持。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落实情况。积极配合人大开展涉检专项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活动,确保人大监督落到实处。

大力推进检务公开。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评议,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推进检察服务大厅建设和案件信息公开。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检察动态58212条,公开法律文书366份、程序性案件信息747条、重要案件信息128条。

持之以恒规范办案行为。常态化整治司法不规范问题,认真迎接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检查,对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实现案件流程监督全程化,案件质量评查日常化,涉案款物监管源头化,有力促进了办案规范化,确保案件程序和实体都符合质量标准。在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中,我院规范司法水平进入全市先进行列,有两个案件候选全市十大规范案例,1个案件被推荐为全省精品案例。

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信息化保障,提供执业便利,开展一站式服务。共接待律师阅卷91人次,提供案卷查阅150次。制作上传电子卷宗365847卷,实现律师电子阅卷100%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市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全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在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创新创业、保护环境资源、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差距;二是检察队伍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发展需要,办理金融证券、高端科技等领域犯罪案件人才缺乏,队伍的监督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三是检察科技和信息化应用水平相对滞后,依托科技辅助办案的能力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依靠自身努力和各界支持,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自身建设为根本,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美丽繁荣文明幸福濂溪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全力服务大局。牢牢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服务发展不动摇,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助力繁荣濂溪建设。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服务全区绿色崛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司法助力脱贫攻坚战,采取更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幸福濂溪建设。        

二是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牢牢把握党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部署,把检察工作融入依法治国实践。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聚焦监督主责主业,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探索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恢复性司法实践,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

三是稳步落实改革任务。牢牢把握党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巩固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着力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与纪委监察委共同完善反腐败工作衔接机制,持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四是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注重培养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能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检察工作,提升从严治检水平。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征程。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职,为建设美丽繁荣文明幸福濂溪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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