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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9月27日)
时间:2020-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927日在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濂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官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新要求,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找准定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我院始终把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主动担当服务,努力提升服务效能。

主动融入地方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干警参与“三城同创”,从人、财、物上大力支持十里铺社区、赣北商城社区开展小区环境整治、交通秩序维护等活动,帮扶社区创卫资金10余万元。派出4人扶贫工作组长驻莲花镇谭畈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全年共支持扶贫资金10余万元。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有效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干警开展义务巡防、文明劝导、森林防火、抗洪抢险等活动。4月份我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十五届江西省文明单位”、6月份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公众安全感调查先进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832人,批准逮捕30人,不捕2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747人,其中涉黑案件121人,提起公诉后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开展提前介入11件次,移送纪委监委、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17条。依法起诉的何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 21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1年不等刑罚。

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加强对涉及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的立案监督、诉讼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形成保护生态资源合力。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破坏环境资源案件58人,批准逮捕35人,不批准逮捕23人;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案件1121人,提起公诉817人,不起诉11人,公安机关撤回起诉4人。

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院领导定期参与信访局轮流接访,派出专人长驻区综治中心接访,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有效处置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认真做好本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工作。为保障国庆70周年稳定,组织全院干警对所办案件全面进行隐患排查,防止违法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全年接待群众来信11件、群众来访1300余人次,无涉检上访情况出现。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5人,发放救助金9万元。申请人万某某、张某某因崔某交通肇事案受伤致残,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生活陷入困境,多次向有关部门上访,通过对其进行司法救助,有效化解了信访矛盾。

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坚持把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针对辖区内存在的租赁房屋、酒店场所失管漏管和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与涉黑涉恶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分别向区有关部门及辖区六所院校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件。加强与教育部门协作配合,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促进校园安全管理和性侵犯罪预防。全面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选派25名干警担任各校“法治副校长”,组织专班制作针对不同层次教育对象的法治教育课件,到各中小学开设法治讲堂,印发关于校园安全、防范性侵的宣传手册10000余份。联合区法院多次将审判现场搬进高校,增强学生法治教育直观体念,努力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依法保障非公企业发展。制定《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成立非公企业维权工作办公室,在区生态工业城、沿江工业基地设立了2个非公企业检察维权联系点,院主要领导亲自结对非公企业开展帮扶和维权服务工作。对涉非公企业人员案件开展专项审查,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结合具体案情,坚持少捕慎诉的理念,有效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对1名在押民营企业负责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1名非公企业主要领导作出相对不诉。举办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区工商联领导、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开展座谈讨论,共促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二、全面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均衡发展

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均衡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46335人,批准逮捕193266人,不捕536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26675人,提起公诉334533人,不起诉3542人。办理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     

62件,盗窃、抢劫、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73件,涉黄赌毒案件120件,非法传销案件4件,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55人。同时,加强诉讼活动监督,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诉3人,提出刑事抗诉4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5件,向办案单位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被采纳24件。开展特赦案件审查监督,出具特赦检察意见书66人,稳步完成国庆70周年的刑事特赦工作。

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共办理监督生效裁判类案件6件,其中虚假诉讼案件5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获改判4件,终结审查1件;依当事人申请监督并执行和解案件1件。办理执行类监督案件3件,其中监督民事非诉执行案件1件,不支持当事人申请2件。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类案件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1件,终结审查1件。

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共立案审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已终结审查;立案审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件,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其中15件已整改到位。针对莲花镇团结水库、梅山水库管理房被违规私自占用、非法扩建、堆放垃圾、开垦种菜案件,我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与水务局和莲花镇形成执法合力,使水库“三乱”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办理了全省首例外卖餐食安全封签公益诉讼案件,联合有关部门,在南山公园举行了有各方面代表参加的“食在九江·安在心间”新餐饮城市研讨会暨食安封签启动仪式,当日起“美团外卖”、“饿了么”等平台先期投放食安封签40万张,有效促进了“舌尖上的安全”。

三、深化改革,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实效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改革决策部署,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见效,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支撑。

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坚持把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检察职能体系。按照省下发 “三定方案”的要求,我院于8月份完成了对内设机构的精简整合,将原来的14个内设机构整合为“一室四部一大队”,即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及时调整了有关人员职务,顺利完成了机构定格、领导定位、人员定岗、工作定责等改革任务,实现了机构“瘦身”、提质增效。

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根据省院统一安排,经自愿报名、考试考核、参加面试、省遴选委员会审议、省院党组决定,我院补录员额检察官1名。面向社会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2名,充实了辅助办案力量。入额院领导发挥引领作用,直接办理案件553件,占案件总数的60.7%;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公益诉讼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院领导办案、出庭成为常态。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立与政法各单位的衔接配合机制,进入检察环节的刑事案件,一律优先做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工作,促进矛盾化解、减少社会对抗。自7月份正式启动以来,已适用认罪认罚案件113145人,提出量刑建议145份。

创新开展检察建议工作。按照高检院和省院颁布的检察建议工作相关规定,及时规范文书格式,专门印制了检察建议书封皮,加强内部沟通协作,严把检察建议质量,建立工作台账,创新检察建议送达方式,跟踪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如我院就南城水库旁仰天懪公益林地被破坏建坟一案,在赛阳镇举行检察建议书现场集中公开宣告送达活动,在媒体监督下同时向多个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大力提升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和实效性。全年共发出检察建议书56份,均在规定时间内得到回复和采纳。

四、从严治检,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不断提升新时代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牢牢把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一主题,全面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认真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个环节的工作,引导全院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院党组先后召开了9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3次心得体会交流会。各班子成员围绕6个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检视5个方面134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34条。按期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切实加强政法队伍政治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团结鼓劲、担当作为的目的。

自觉接受上级院巡视巡察。先后接受了市院党组巡察组为期一个月的政治巡察、省院党组巡视组下沉巡视和最高检党组巡视组下沉了解情况。各级院巡视、巡察组通过听取专题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议、开展问卷调查、走访区里领导、进行个别谈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对我院党组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巡视巡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院党组对此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狠抓整改措施落实。

加强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编印《新时代新理论知识应知应会》,开展国庆70周年理论知识竞赛、心得体会交流、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等活动。强化意识形态管控,形成了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责的工作格局。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专项核查,摸清我院干警办理相关证件底数,建立管理台账。强化自身反腐,保持廉洁从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八项规定”。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谈心谈话制度。重要敏感时段、法定节假日期间,对检风检纪不定期督察,持续整治“四风”及“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

持之以恒规范司法行为。依托内网办案平台,结合案件受理、文书接收、送案审核、案件公开等职能,对各办案节点和文书进行全面、全程跟踪、监控、预警。开展日常巡查,对办案期限、风险评估、退查重报等情况进行监控。开展定期巡查,通过外来文书台账、统计系统,每周反查监控文书公开、案卡填录等情况。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重点监控,全程跟踪案件办理情况。对在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跟踪整改,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规范化。抓好案件质量评查,通过承办人自查和分管领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落实每案必查,全年组织开展案件质量集中评查2次,同时对20172018年办结的案件全部进行自查并接受市院抽查,案件质量均符合规范要求,案件优质率达95%以上。

注重职业技能培训。坚持执行“周五学习日”制度,利用“网络+培训”机制,在中检网院、江西网院、学习强国上开展网上学习,全面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保密知识、扫黑除恶知识网上考试竞赛、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以及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全年共组织干警参加上级各类培训班35人次,进行传导式教学19人次,院领导带头上党课16人次。干警撰写的《立足检察职能,推进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获江西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示范经验优秀成果三等奖、《检察监督相关问题研究》在第十五届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获三等奖。

五、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自觉将各项检察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之下。

主动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重大案件、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及时报告。429日,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为驻区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38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检察工作32人次,办理区人大转办信访件1件,派出专人协助人大做好代表视察九江市看守所工作。

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年共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715件、各类法律文书377份、重要案件信息46条。开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展“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活动,推进“12309”检察服务网络平台运行,规范热线接听、解答、受理、回访、督办等环节。全年制作案件电子卷宗3791085卷,接待律师阅卷146人次,实现律师电子阅卷100%,推广律师注册使用12309检察服务平台,充分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注重媒体建设,积极接受新闻舆论监督。举办“‘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邀请劳动模范、中小学生、教职员工、民营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活动,广泛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邀请多家媒体参加,围绕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有关情况。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检察动态92137条,被检察日报、新法制报及省市院内外网采用67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一点成绩,被市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这是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全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观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推动转变发展理念、解放思想上还要进一步发力;二是法律监督力度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不适应,监督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不能完全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待,在能力提升、人才储备上还要加大力度。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区发展大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自身建设为根本,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谱写新时代濂溪改革发展新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按照检察工作“既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全力服务保障大局。紧紧围绕我区发展大局,完善服务保障举措。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三城同创”工作认真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各项措施,加大惩治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金融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以及综合治理等工作,促进长效常治。积极参与新冠疫情防控,服务“六稳”、“六保”。

三是自觉践行司法为民。持续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部署开展环鄱阳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深入推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监督行动。以“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为抓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四是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进一步抓好办案主责和监督主业,坚持办案与监督两手抓、两手硬,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化诉讼监督工作,创新监督方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推进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

五是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突出加强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补齐素质能力短板,优化检务管理制度,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严肃整治“怕慢假庸散”等问题,着力打造一支革命化、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区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守正创新、实干奋进、不负使命、砥砺前行,推动我院检察工作深入发展,为谱写新时代濂溪改革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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