濂溪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2023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主线,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能动履职,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中全面发力,检察工作现代化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23年我院获评全省政法满意度调查先进政法单位,被复评为第十六届江西省文明单位,第一检察部获评“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第三检察部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先进集体”并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成效突出部门”,我院办理的邓某兵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省检察院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年度内17人次获上级表彰表扬。
一、突出政治引领,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中体现检察自觉
(一)坚持不懈提高政治能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着眼政治能力建设,切实在监督、办案中学思想、用思想,以实际行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我院被区委评为“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先进单位”。
(二)坚守初心推进主题教育。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在党组示范引领、支部主体落实、党员主动参与三个层面抓好政治学习。组织班子成员讲专题党课7次,组织机关支部35名党员参加为期三天的集中培训。组织全体党员到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开展“追循足迹学思想 奋力书写新征程”主题党日活动。采取“学习研读式”与“情景沉浸式”等多种方式,活化运用濂溪区红色资源,将理论学习与红色阵地、先进典型、研学资源等深度融合,确保理论学习入脑入心。
(三)坚定不移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院党组2次对意识形态工作作专题研究,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2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警绩效考核范畴,每半年进行一次干警思想状况分析。组建了舆情处置专班,加强与区网信办、宣传部的联系,妥善处置网络舆情2件,转发正面宣传稿件7篇,持续向社会传播正能量。
(四)坚如磐石推进政治督察整改。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全面正风肃纪,把握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市院党组、市院政治督察我院的契机,全面接受政治体检。院领导挂图作战,迅速召开动员部署会、问题复盘分析会,对3类7个问题建立台账,一事一对策,一项一督察,确保政治督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二、聚焦平安建设,在助推社会和谐稳定中履行检察使命
(一)宽严相济打击刑事犯罪。2023年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共计739件1007人,同比上升21.75%,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宽缓处理。不批准逮捕165件253人,不捕率66.58%,诉前羁押率为19.69%,不诉率33.39%。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对24件案件追赃挽损812.74万元,切实有效保护了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扎实开展释法说理、以案释法工作,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2.41%,努力让案件当事人心服口服、案结事了人和。
(二)与时俱进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国家安全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4月15日组织开展国家安全知识学习宣传,加强国家安全和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提高检察干警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筑牢思想防线。定期开展本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分级保护测评,加强网络数据安全防范工作,提高技术防范能力。
(三)真抓实干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入贯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并依法审查徐某江等6人恶势力犯罪案件1件,该案于12月27日公开宣判,徐某江等6人当庭认罪悔罪,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久久为功引领社会法治进步。组织干警开展包村(社区)走访126人次,走访600余户居民,对反电诈、反非法集资、反养老诈骗、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知识进行重点宣传,努力提升全社会防范意识。对黄赌毒、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安全生产、危害生态环境等犯罪坚决以“零容忍”态度重拳出击。对辅警敲诈财物、虚假诉讼认定等涉及政法各家法治理念、认定意见有分歧的,坚持“以百姓心为心”,果断以普通群众的价值观予以依法依情处置。
三、围绕中心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一)一如既往护航企业发展。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积极响应区委“转作风优环境”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市院“百名检察官进千企”活动部署,大力营造“人人关注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组织检察官常态化开展助企帮企工作,提供法律服务76次,收集企业相关诉求6个,并协助解决多家企业涉劳资纠纷、工伤事故、法律争议和税收征缴等实际问题。
(二)一以贯之保护知识产权。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办案团队力量,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提升知识产权犯罪震慑力,结合“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全年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罪案件24件47人,提起公诉22件40人,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案件追赃挽损,切实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
(三)一丝不苟参与城市创建。在推进九江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坚定决战决胜信心,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全年先后组织600余人次到帮建社区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巩固卫生城、文明实践站等工作。向政府大院社区提供20万元帮扶资金,确保老旧小区创文工作取得实效。为十里大楼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宣传栏等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四)一往无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继续派出3人乡村振兴工作组驻村帮扶,组织干警深入莲花镇谭畈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中心工作,协助完成130余亩高标准农田改造和29.44亩耕地流出整改,争取政策资金并提供5万元帮扶资金支持谭畈村自来水管网、生活污水管网、乡村道路改造,为贫困群众的就业、就学和生活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四、深耕主责主业,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展现检察作为
(一)巩固刑事检察“基本盘”。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对立案和侦查活动进行同步监督,自行补充侦查62件,以协作配合强化监督制约,以监督制约促进协作配合。推进两法衔接,构建行刑双向衔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加强对看守所、司法行政机关刑事执行工作的监督,加大留所人员、犯罪嫌疑人和社区矫正人员权益保护力度,办理纠正违法类案件75件,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3件,切实维护“大墙内的公平正义”。
(二)提高民行检察“精准度”。办理民事检察案件27件,行政检察案件12件。与相关部门会签《关于建立检察监督和劳动保障监察协作机制保障农民工资支付的意见》。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3件,帮助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依法追回欠薪、赔偿金等共计10.6万元。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充分运用会商、公开听证、引导和解等多种方式,积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5件。
(三)推动公益诉讼“实效化”。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并获得法院支持。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暨“助力耕地保护护航粮食安全”活动,守好守牢耕地保护红线获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充分肯定,并入选市检察院“助力耕地保护 护航粮食安全”专项活动典型案例。
(四)盘活数字检察“成案率”。践行“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工作理念,树牢数字思维,创新工作思路,建构数字检察法律监督模型3个,通过数据调取、数据筛选、数据碰撞发现检察监督线索21件,根据线索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1件、民事检察监督案件8件,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2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3条。
五、增进民生福祉,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中坚守检察初心
(一)用心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畅通涉检信访渠道,坚决落实每周2次检察长接待日、首次信访申诉院领导包案制度。认真做好每一次群众来访的接待工作,对来访群众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接待。接待群众来访80余人次,处理来电信访问题70余次,处理网络信访问题9次。信访工作始终保持无进京访、无越级访、无重复访的“三无”态势,信访群众满意率100%。
(二)用情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召开检察听证会86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71件,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有效意见均被采纳。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9份,被建议单位回复率和采纳率均为100%。先后召开“暖心救助困难妇女”和“助力耕地保护 护航粮食安全”新闻发布会2场,让广大群众更加了解检察工作。我区人民监督员柯朝云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监督员。
(三)用爱守护“祖国的花朵”。建成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区,持续完善“办案、帮教、监督、预防”为一体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45件63人,批准逮捕10件12人,不批准逮捕33件39人;附条件不起诉率48.84%,综合履职率20%。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慰问困境儿童、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制发“督促监护令”38份。对办理的未成年人吴某某使用他人身份证件入住电竞酒店并发生抢劫犯罪的案件,制发磋商函督促公安机关履行旅馆治安管理职责,健全未成年人入住旅馆监督、保护机制。
(四)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开展农业废弃污染物防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耕地保护等涉农工作。结合近三年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上升趋势,主动开展走访调研,发放202份调查问卷,形成本地区妇女儿童权益调研报告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与区妇联、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残联等部门共同制定《关于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意见》,切实提升困难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和救助水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5件,发放救助金55.60万元,为41个困难家庭送去司法温暖、检察关怀。
六、坚持严管厚爱,在强化从严管党治检中筑牢检察根基
(一)持续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提高民主决策的意识和科学决策的水平。注重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引领作用,为全院树立了为人、处世、做事、兴业的标杆,2023年我院被评为全区“提效能、促落实”先进单位,4名区管班子成员全部被评为先进干部。
(二)持续推进青年干警纪律作风建设。树立“管以规矩、理顺人心”的人性化管理理念,不断加大选才、育才、用才力度,从兄弟院选调1名优秀青年干部,任用多名青年干警担任中层负责人,其中1名90后硕士被任命为检委会专职委员。大力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氛围,每月主办一期青年干警自己主讲的“濂检讲堂”,持续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能、文化素养,切实增强其综合能力。五四青年节组织青年干警学习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有效提升年轻干部廉洁从检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持续推进基层院建设。全面改造阅览室,提升学习阅读环境,举办读书分享会,加强理论学习交流,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乒乓球室、健身房等体育设施相继投入使用,纾解工作压力,提升身体素质,丰富干警业余生活;向全院干警征集名言警句改造楼道文化墙增浓检察文化氛围,努力在基层建设中走前列。积极运用各种新载体和新模式,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融入检察工作并进行宣传,2023年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宣传稿件、宣传短片共150条,使检察文化、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四)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肃风纪、树形象”警示教育活动,持续巩固“改作风、树新风,抓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每季度通报一次督察情况,每半年党组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廉政家访”实现全覆盖,与干警家属签订助廉承诺书,教育引导全院干警时刻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围猎”腐蚀的警觉,坚定维护廉洁形象。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走样、不反弹,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三个规定”重大事项75件,居全市前列。
一年来,我们主动邀请300余人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新闻媒体及部分群众参与各项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5次,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检察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优化。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对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时代检察工作你追我赶的竞争态势,面对全区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我院也存在不少短板:检察队伍业务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办案质效还存在一定差距;数字检察工作成效还不尽人意;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仍相对落后。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要求,深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持续打造“润化(润身化心)”品牌,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形成队伍精干、监督精准、管理精细、业绩精良、文化精蕴的现代化濂溪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聚力把握检察工作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二是强化政治责任,倾力贯彻国家安全新观念。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三是强化法治自觉,全力开创法律监督新格局。着力加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深入推进行刑双向衔接,注重系统思维、法治观念,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融合发展,实现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
四是强化能动履职,奋力助推社会治理新气象。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好检察为民实事,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履职,做好困难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和司法救助,着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强化进取意识,着力厚植检察事业新动能。充分发扬“人不懈怠,案不积卷、事不隔天”的作风,持续激发斗志激情,全面提升业务质效,打造特色亮点,培育典型案例,做优“润化”品牌,推动濂溪检察整体工作争先进位。
数据图示





